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1-09-09 人浏览

9月1日,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正式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主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生产监管盲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内容都作出了相应修改,从法的层面确定了全员安全管理制度,关系到全公司各级各岗位。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此次,这“三个必须”原则写入了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同时,法律加大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

此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令人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而引发事故。

同时,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也对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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